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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点击数:【】
冀中医学〔2020〕26号 河北中医学院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按照《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冀中医〔2020〕16号),结合《河北中医学院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牵头制定本部门(单位)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在全员发动、全员参与、主动作为的基础上,全面掌控毕业生情况,系统梳理问题和难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完善保障机制、动态把握形势,及时调整优化工作节奏,确保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往年同期。 二、聚焦重点,综合施策,确保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有亮点、重实效、见真效 3.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多途径、多形式帮助毕业生树立积极、理性的择业观念,拓展就业视野。宣传好、落实好“特岗计划”“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认真组织好报名、跟踪服务等工作。引导毕业生到乡村医疗、社区服务等基层一线就业。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积极引导毕业生到政策性岗位和重点领域就业。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征集比例;积极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工作提前2个月进行,按照新的时间节点,制定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积极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学校对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支持,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就业。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鼓励毕业生到新兴产业就业创业,引导毕业生多元化、多渠道灵活就业。 4.切实提升毕业生考研率。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握研究生扩招的政策红利,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努力解决毕业生考研规划不科学、不切实际的问题,密切关注毕业生考研复试动态,积极指导毕业生备考,同时组织专人收集各高校调剂信息并及时通报学生,主动帮助学生完成调剂工作特别是校内调剂工作,助力学生顺利跑完“考研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提升考研率。 5.进一步夯实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策略,组织实施好各类校园双选会、宣讲会。充分发挥合作单位、校友、招聘机构的作用,加强工作对接,共享岗位信息,充分发挥我校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就业网站等平台作用,持续精准推送招聘信息,努力确保校招岗位只增不减。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毕业生参与线上、线下求职,努力解决“职业规划不明、有岗有业不就、就业动力不足”等问题,切实提高学校就业市场效益。 6.优化创新供需对接方式,加强就业信息高效服务。以学校和各学院优质招聘单位资源库、校友资源库为基础,充分利用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省教育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内外高校就业信息平台资源和我校“互联网+就业”智慧平台,为毕业生提供精准便捷的线上就业服务。严格规范就业信息递交单位及信息内容监管审查,实行“专人专责,严审严查”,严格把控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坚决勿寻、勿信不明来历的就业信息,切实保障毕业生求职安全。 三、加强教育引领,在助推学生发展过程中要动心、入心、贴心 7.落实就业工作台账计划。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台账计划,并适时调整专题辅导活动形式,邀请优秀校友、校内外优质辅导师资开展个性化就业辅导,帮助学生了解政策,掌握技巧,指导学生合理规划职业路径、提升就业能力、形成合理预期,引导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自觉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去。对于毕业生要有“扶上马,送一程”的责任和义务,要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为有困难的毕业生量身定制帮扶方案,提供及时的就业帮扶和精准的就业指导,让“不断的就业跟踪线”成为一根学校和毕业生之间剪不断的“连心线”。 8.加强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通过“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活动月”“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形式为毕业生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学校心理咨询室、各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通过开展心理知识宣传、个体及团体心理辅导,帮助毕业生缓解求职过程中引发的疑惑、强迫、焦虑等问题,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从心理健康角度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9.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残疾学生等其他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对重点群体实行“经济上扶持,信息上首推,心理上疏导”的三位一体扶持措施。进一步完善并动态维护好特殊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卡”、“一人一策”,按照“重点关注、重点跟踪、重点指导、重点帮扶”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点对点”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提升帮扶成效,确保我校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四、加强数据统计,强化责任落实,力促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 10.认真开展就业形势调查。就业形势调查是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基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调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2号)要求,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形势调查工作,在毕业学年的11月到第二年6月开展就业形势调查,每月填报一次,各二级学院填报截止时间为当月28日,学生处填报时间为当月最后一天。 11.进一步加强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含义(见附件)逐人核对,分类统计。坚持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三级审核制度,即毕业班辅导员收集录入、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全面复核。坚持就业工作督促、检查、通报、例会制度,确保就业数据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或数据失真,维护基础数据的客观性、严肃性。 12.扎实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建立反馈机制,促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就业和招生培养的联动反馈机制,形成就业、招生和培养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附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统计分类 2.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河北中医学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统计分类
附件2 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2020年12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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